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6-04 17: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39号)精神,现就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可以更好的引导学生从课堂走向校外,近距离触摸历史、感知自然、陶冶情操,有利于促进书本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深度融合,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完善研学旅行政策,保障研学旅行安全,让中小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目标任务
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要坚持“公益性、普及性、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基本原则,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目标,以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方向,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光荣革命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文化和家乡变化,增强 “四个自信”。要强化协调配合,统筹资源调度,探索建立科学有效机制,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格局。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建设,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力争达到“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
三、科学设置研学旅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结合各学段学生特点和主题线路特色,逐步建立小学以乡情、市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定期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旅行社)、接待单位(基地)的评价,适时给予表彰。各中小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课程体系、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综合评价中,探索形成研学旅行的“延安模式”。要加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交流力度,积极主动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成效。要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纳入教育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取得实效。
四、形成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的强大合力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保障。成立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公安、财政、交运、卫健、文旅、市场监管、银保监、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面负责研学旅行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研学旅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和全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相关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市文旅、财政、公安、卫健、交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